※国际法在线模考>>开始 ■ 简答题 1. 自卫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答:(1)自卫权行使的前提条件须是“受到武力攻击”,即国家只有在“受到武力攻击”的情况下,自卫的行使才被准许; (2)自卫的时间应在安理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之前”; (3)联合国会员国行使自卫权所采取的行动应向安理会报告,并不得影响安理会行使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权; (4)自卫权行使的武力限度是须遵守必要性和相称性原则。 2. 国籍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各国的国籍立法和实践,国籍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因出生而取得一国国籍;另一种是因加入而取得一国国籍。 (1)因出生而取得一国国籍。 因出生而取得的一国国籍,又叫原始国籍,赋予原始国籍的标准主要有三个: 第一,血统主义。 第二,出生地主义。 第三,混合主义。 (2)因加入而取得一国国籍。 ①自愿申请入籍。 ②因婚姻、收养而取得的继有国籍。 3. 简述国际责任的特征。 答:(1)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而且包括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等非国家实体。 (2)国际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包括国际不法行为,而且包括国际法不加禁止的损害行为。 (3)国际法律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责任。 4. 简述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答:(1)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2)发展国际间的友好关系。 (3)促进国际合作。 (4)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国际法在线模考>>查看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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