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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综合课试题
划分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标准是()。- 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
- 法律创制主体的不同
- 法律制定程序的不同
- 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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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有关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甲购买了北京到广州的火车票,并乘坐票面指定的车次顺利到达广州,由此形成的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甲的人身
- 甲为购买火车票而支付的价款
- 甲购买的火车票
- 铁路部门运送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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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一观点表明()。- 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 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
- 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
- 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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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两大法系在经济基础、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总的指导思想方面都是一致的
- 在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占有重要地位,而判例一般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 英美法系的立法都不采用法典形式,其制定法是单行的法律、法规
- 就哲学倾向而言,大陆法系倾向于经验主义,英美法系则倾向于理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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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在对人的效力方面采用的原则是()。- 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 以保护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 以折中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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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人类社会自从有了法或法律现象,就有了研究这一社会现象的法学
- 法学在西方发源于古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 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法家、儒家等许多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法学派别
-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法是永恒的和超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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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法律部门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是()。- 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客观依据,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
- 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主要是便于统计本国法律数量的多少
- 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使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数量保持相等
- 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其恒定性,不能随着社会法制状况的改变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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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我国“行政法规”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行政法规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总称
- 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 由全部的行政法规构成的法律部门称作行政法部门
- 行政法规是一种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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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的本质,下列学者中主张“理性论”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关于法律意识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必须通过法律制度和法律调整才能发挥作用
- 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
- 根据专门化和职业化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职业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
- 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现象作出的客观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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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责任擅断和反对有害追溯”,体现的法律归责原则是()。- 因果联系原则
- 责任与处罚相称原则
- 责任法定原则
- 责任自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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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国家的经济制度或经济发展水平相同,它们的法律却千差万别。这种现象表明()。- 经济条件不是法的内容的唯一决定因素
- 法的物质制约性原理不具有普遍性
- 经济以外的因素有时也对法的本质起最终决定作用
- 一国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与该国的经济制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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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法律特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这要求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规定应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 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在于法律规范可以反复适用,而道德规范不能反复适用
- 法律具有统一性和普遍性,因此一国法律体系内部的各种法律规范之间不存在矛盾
- 法律之所以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主要是因为法律只有依靠惩罚才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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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被害人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的功能是救济当事人的权利,不具有惩罚的功能
-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在我国,承担违宪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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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
- 工农联盟
- 生产资料公有制
- 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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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结构形式是指()。- 国家的民族构成
- 国家的阶级构成
- 国家权力之间的横向配置关系
- 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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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作为宪法序言的是()。- 1787年的美国宪法
- 1791年的法国宪法
- 1918年的苏俄宪法
- 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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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关于公民出生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的原则是()。- 血统主义原则
- 出生地主义原则
- 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 以出生地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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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经营体制是()。-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 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合作经济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家庭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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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
- 各民主党派保持相对独立
-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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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选区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选代表名额为2名。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得票从多到少排序为甲、乙、丙,其中仅有甲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对此情况,下列处理意见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是()。- 宣布甲、乙当选
- 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 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 宣布无人当选,同时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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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乡镇行政区域界限变更的审批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国务院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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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全国性法律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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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是()。-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 加强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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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行使制定自治条例权力的国家机关是()。-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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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总理负责制具体内容的是()。- 总理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
- 总理、副总理领导国务院工作
-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
- 总理规定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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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 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
- 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
- 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 1936年苏联宪法设立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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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的表述中,符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是()。- 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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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唐朝中央司法审判机关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于()。-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 抗日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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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的篇目数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唐朝《选举令》规定:“诸职事官.年七十以上,听致仕。五品以上上表.六品以下申省奏闻”。这里“致仕”是指()▶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最早正式规定“十恶”制度的法典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此规定针对的中国古代法律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南北朝时期西魏政权制定的法典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清朝创立的刑罚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庆元条法事类》编制于()。▶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最早在法律上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北洋政府设立的中央行政诉讼审判机关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西汉法律规定,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的行为构成()。▶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再嫁妇女不得带走从娘家获得的财产。法律首次明文作此规定的朝代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表述中,主要体现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有()。- 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 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治安
- 保障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 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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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法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商品经济越发展,就越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调整
- 法的部门越多,对商品经济的决定作用就越大
- 简单商品经济的繁荣是罗马法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 法的发展程度受商品经济对法的需求程度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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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刑法”这一概念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刑法”可以用作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法律部门的名称
- “刑法”可以用作我国的一种法律渊源的名称
- “刑法”可以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一法律文件的简称
- “刑法”可以用作我国法学体系中一个法学分支学科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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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求()。- 所有的公民都应无差别地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
- 任何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都应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 所有的公民都应毫无例外地履行相同的法律义务
- 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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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能够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有()。- 法律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程度
- 国家机关贯彻法治原则的程度
- 法律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
- 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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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该法应当属于公法
- 从效力范围的角度而言,该法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
- 从法系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
- 从法律渊源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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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表述中,属于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内容的有()。- 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
- 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 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 规定国家建立和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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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国家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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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权利有()。▶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审计监督的对象有()。- 国务院各部门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
- 国家的企业事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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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议案的条件是()。- 必须符合法定提案人数
- 提出的议案必须是合理的
- 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
- 必须事先征得党委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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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和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 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 无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
- 有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 无权提出对国家主席的质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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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有()。- 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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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取得国家赔偿的情况包括()。▶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唐律中规定的附加劳役一年的流刑有()。▶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中国古代以凌迟作为国家法定刑的朝代有()。▶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 收回治外法权是修律的一个重要动因
- 修订法律馆是负责修订法律的专门机关
- 《大清民律草案》的体例结构仿效《法国民法典》
- 《大清新刑律》属于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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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
- 它采取民商分立的编纂体例
- 它是分编草拟、分期公布的
- 它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保留了较多的传统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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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是为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审理案件提供说明。具体表现在:
(1)对因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概括、原则的规定以具体内容;
(2)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
(3)通过司法解释使法律适应变化了的新的情况,弥补立法的不足;
(4)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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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按照专业分工而设立的辅助性工作机构,不是独立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其组成人员是从人民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并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
(2)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
①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②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员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提出报告;
④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⑤对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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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有:
(1)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临时约法》第51条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为了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第52条专门规定:“法官在任中部的减俸或者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
(2)禁止刑讯和体罚。南京临时政府先后颁布了《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大总统令内务部司法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指出刑事立法的根本原则是“维护国权,保持公安”。推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明令各官署不论审理何类案件,一律不准体罚和刑讯逼供,对于犯人不准实行非人道待遇。
(3)试行公开审判、陪审制和律师辩护制度。《临时约法》第50条规定:“法院之审判,须公开之;但有认为妨害安宁秩序者,得秘密之。”同时引进西方资产阶级的陪审制度,选拔有识之士参与陪审,以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并允许律师辩护,以在更大程度上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大程度地利用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牵制司法权,预防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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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小吴参加了一次普法宣传,当有群众问他什么是“立法”时,小吴解释说:“在我国,立法就是国家机关根据各自的需要创制新的法律文件的活动。”请结合法理学关于法的制定的知识和原理,对小吴的上述解释进行分析。
(1)小吴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2)在我国,立法又称为法的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3)小吴对我国“立法”的解释在以下几个方面是错误或片面的:
第一,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只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者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从事立法活动,并不是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可以从事立法。小吴认为立法是国家机关的活动,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第二,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所有的立法都是根据国家的需要、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小吴认为立法是国家机关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的,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第三,立法是立法主体依照立法程序进行的一项活动,小吴在对“立法”进行解释时,忽略了立法的程序性。
第四,立法活动的内容除了创制新的法律规范外,还包括认可本来就存在的某些社会规范、修改或补充现存的法律规范以及终止某些法律规范的效力等。小吴将立法的内容仅仅看作是创制新的法律文件,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第五,法律文件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活动的对象仅限于规范性文件,而不包括创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小吴认为立法的对象是法律文件,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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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没收其手机和电脑等物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分析:
(1)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论依据何在?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哪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何在?
(1)甲的行为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理由是:第一,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口头形式,也包括书面形式,必要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利用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而以短信、QQ的形式发表言论和个人见解,是言论自由的合法表达方式;第二,短信的内容及其社会影响,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没有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言论自由限制的范围;第三,不同看法,即使是错误认识,也是表达的自由。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三项宪法权利:言论自由权、监督权和人身自由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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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律(指汉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
??《晋书?刑法志》
上述文字材料记述了汉、魏时代法典体例发展演变的概况,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旧律”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
(2)“旧律”在篇目体例上存在什么问题?
(3)“新律”在篇目体例上有哪些主要变化?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
(4)汉魏之后,《晋律》和《唐律》在法典的篇目体例上又是如何演变的?
(1)汉朝《九章律》在《法经》和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和《厩律》三篇。
(2)汉律中《具律》排在第六篇,既不在开篇,也不在末篇,与其统率全律的地位不相符。
(3)《新律》将《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突出其作为法典总则的地位。这种变化说明了《新律》在法典篇目体例上的渐趋成熟,并对后世法典产生了很大影响。
(4)《晋律》在篇目上扩充至20篇,并在总则中新增《法例》篇,以丰富其内容;《唐律》在篇目体例上继承《北齐律》,趋于成熟,为12篇500条体例。总则是《刑名》和《法例》所合成的《名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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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谈谈应该如何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的实施。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1)依法治国的含义和意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2)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实施的具体措施有:
①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②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③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④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司法体制,做到严格公正司法;
⑤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体制,尤其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⑥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能力。(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上述观点作进一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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