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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1.
下列项目中,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项目是。-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 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 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加工后收回继续用于增值税生产的
-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2.
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时,对于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已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及时予以指明
- 已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 已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及时予以指明
- 已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其他不实内容,及时予以指明
3.
下列各项中,对税款优先原则理解不正确的是。- 税款优于一切无担保债权
-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是有条件的,对于法律上另有规定的无担保债权,不能行使优先权
-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又有其他应偿还的债务,而纳税人未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税款以及清偿其他债务的,纳税人未设定担保的财产应当先缴税
- 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可以优先予其他债权人取得纳税人未设定担保的财产
4.
外汇转让的营业额为买卖外汇的价差收入,即卖出价减买入价。外汇买人价是指。- 购入原价加手续费
- 购人原价加印花税
- 购入原价加手续费和印花税
- 购入原价
5.
下列各项中,不应在消费税申报表附表中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一栏填写的是。-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 外购白酒连续生产复制酒
- 以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 外购已税化妆晶生产的化妆品
6.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下列处罚措施正确的是。- 2000元以下罚款
- 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7.
某企业2008年1月接受捐赠的一台设备,并于当年投入使用,则应作如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盈余公积 -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
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进行纳税审核,发现该企业某月份将在建工程部门领用的原材料20000元,计人生产费用,经核实当月期末材料结存成本为50000元,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为80000元,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为120000元,本期销售成本发生额为200000元,则注册税务师采用.“按比例分摊法”计算的分摊系数为。- 0.08
- 0.05
- 0.04
- 0.044
9.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统一发票的领购管理规定的是。-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属于法定的发票领购对象
-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发生临时经营业务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和其他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办理纳税担保的前提下,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 对于跨省、市、自治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税务机关必须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10.
下列人员中,不是税务复议参加人的是。-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行政复议代理人
- 鉴定人
■多选
11.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在责令限期内申报的
-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
-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12.
关于《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说法正确的有。- 纳税人初次购票应填写《发票领购申请申批表》
- 纳税人需要增发票种类、数量
- 纳税人丢失发票
- 纳税人需自制带有企业名称的专用发票
- 纳税人缴销发票
1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八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应填写。- 本期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 本期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的货物的销售额
- 本期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 本期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的销售额
- 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14.
以下有关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表述正确的有。-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不论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是否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其营业额均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 股票转让的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
- 办理初保业务,其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 其他金额商品转让,其营业额为转让其他金额商品的价差收入
- 融资租赁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15.
下列项目中,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实际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支出
- 按规定比例预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实际发生额60%的业务招待费
- 不超过营业收入15%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支出额
- 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实际支出
16.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下列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依据包括。- 某商店由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所确认的土地面积
- 企业厂区以外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的土地面积
- 某饭店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据实申报的土地面积
- 某房地产公司依据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面积
- 某林场依据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改造的废弃土地面积
17.
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投资者的工资
-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
- 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
- 企业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支出
- 投资者的生计费
18.
下列各项目中,关于行政复议管辖权正确的有。-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对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 对税务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主管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 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
19.
某注册税务师于2009年2月对企业2008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市场价格60000元,成本价格50000元)用于集体福利,并未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也未缴纳增值税;该企业2009年3月5日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请找出错误的调整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61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61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61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61 -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3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00 -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
20.
税务师事务所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当强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并通过下列途径予以强化。- 税务师事务所领导层行为示范
- 税务师事务所内部教育及培训
- 税务师事务所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
- 税务师事务所对人员监督、控制
- 税务师事务所对人员大幅度提薪
■简答
21.
2009年甲机械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注册税务师发现该厂12月份出售的钢材属于紧俏大宗商品,仅收取少量的管理费就出售给了某单位。经审核,12月份共计金额210000元(不含增值税),注册税务师在该厂“应付账款一某单位”明细账中,发现12月贷方金额为148000万元,经注册税务师了解,差额部分的金额对方已经以现金支付。该企业记账凭证记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10000
贷:应付账款148000
应付职工福利费62000
要求:请指出甲家机械制造厂存在的问题,补缴税金并作相关账务调整分录。一.该厂对外销售材料差价利润,以现金收取用于发放给职工年终奖金。
2.应告知甲机械制造厂,调增未分配利润,并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福利费 62000 贷:本年利润 62000 借:应收账款 357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35700 借:所得税费用 15500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15500 借:本年利润 46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澜46500
22.
某基层税务所2008年7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大明服装厂(是个体工商户)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
2008年7月16日,税务所对大明服装厂依法进行了税务检查。经检查,该服装厂2008年5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5月10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共生产销售服装420套,销售额。90690元,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7月18日拟作出如下处理建议:
责令服装厂7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未缴税款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处以6000元罚款。
2008年7月19日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7月21日税务所按上述处理意见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该服装厂于2008年7月28目前缴纳税款和罚款,并于当天将二份文书送达给了服装厂。
服装厂认为本厂刚开业两个月,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资金十分紧张,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被税务所拒绝。7月28日该服装厂缴纳了部分税款。7月29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催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税务所长会议研究决定,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8月2日,税务所扣押了服装厂23套服装,以变卖收入抵缴部分税款和罚款。服装厂在多次找税务所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8月15日书面向税务所的上级机关某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要求税务所赔偿因扣押服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县税务局是否应予受理?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二.1.县税务局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
(1)按照《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1)该厂对外销售材料差价利润,以现金收取用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服装厂未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县税务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
(2)按照《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县税务局应当受理。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执法主体不合格。《税收征管法》第7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税务所对服装厂因偷税罚款3000元超越了执法权限,是越权行为。
(2)执法程序不合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40条规定,要求昕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税务所7月19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而7月21日就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听证告知的时间只有2天,不符合法定程序。
(3)扣押服装厂的服装不符合法定程序。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其一。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所没有经县税务局长批准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其二,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而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了行政复议,税务机关就不能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3.
某工业企业2008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销售成本59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列支业务招待费及业务宣传费129.17万元;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列支广告费1280万元;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按以上扣除比例规定,其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66.67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额为62.5万元;广告费超支额为80万元。该企业总计应纳税所得额为242.5万元,应纳所得税60.6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该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三.根据销售额与业务招待费的关系:X=120Y的关系,可分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分公司。
若工业企业将产品以7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商业公司,商业公司再以8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工业企业与商业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62.5万元、66.67万元;广告费限额分别为1125万元、120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1280万元可据实列支。两企业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均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整个利益集团应纳所得税额为25万元,节省所得税35.63万元。
设立销售公司除了可以节税外,对于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加强销售管理均具有重要意义但也会因此增加一些管理成本。纳税人应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产品的具体特点,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决定是否设立分公司。
24.
某律师事务所由5名律师投资组建,出资总额100万元,5人平均出资,平均分配。在经营中为了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实行经营责任制,按劳计酬,按业务量的50%作为分配给经营人员的工资。该律师事务所2008年收入总额1000万元,其中甲400万元,乙300万元,丙、丁各130万元。戊40万元。企业利润总额100万元,假定除工资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事务所计算其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1).上述工资纳税调整,1000万元的50%为50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4000元/年,5人,共计120000元;
(3).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5880000元,按投资比例分配,每位投资者所得1176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
1176000×35%-6750=404850(元),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250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指出该事务所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错误之处,说明依据,并正确计算该事务所应纳个人所得税。四.1.2008年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3200元/年,5人,计116000元;
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生计费扣除2000元/月,之前为1600元。
2.合理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该调整为:
(1)按投资比例分配,每位投资者所得20万元。
(2)上述工资纳税调整,1000万元的50%为50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按工资所得分别计算各位投资者负担的调整额,即其中:甲某200万元,乙某150万元,丙某、丁某各65万元,戊某20万元;每位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3200元/年。
甲某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00000+2000000-23200=2176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176800×35%-6750=755130(元)
乙某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500000-23200=1676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676800×35%-6750=580130(元)
丙某、丁某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00000+650000-23200=826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826800×35%-6750=282630(元)
戊某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00000+200000-23200=376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76800×35%-6750=125130(元)
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该规定第三条指出,“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合
25.
某卷烟厂2008年6月份发生有关业务如下:(1).6月1日,企业从农民手中购人烟叶一批,支付价款为300000元(含烟叶税);
(2).6月2日,企业购人烟丝一批,价款为4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68000元,款项未付本期生产已全部领用;
(3).6月9日,企业销售用外购烟叶生产的卷烟100大箱,每大箱5万支(250条),每条烟调拨价为45元,共计售价为1125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191250元,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0%,每箱出厂时定额税150元,款项未收;
(4).6月13日,企业对外销售用外购烟丝生产的卷烟80箱(每大箱为250条),每条烟价格为90元,共计价款1800000元,适用消费税率45%,出厂时每箱烟定额税为150元。货款已收:
(5).6月13日,企业收回委托某单位加工的特制烟丝一批,合同上注明材料成本为40000元,支付加工费25000元,款项已付,烟丝的消费税率30%;
(6).6月27日,企业对外销售用特制烟丝生产的卷烟10大箱,每条烟单价为80元,共计价款为200000元,适用税率45%,款未收到;
(7).该厂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则自期满之日起十天内申报纳税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作出各项业务的会计分录。一.6月1日
借:物资采购 26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00=300000 × 13%
贷:银行存款(现金) 300000
2.6月2日v 借:物资采购 28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000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应付账款468000
3.6月9日
借:应收账款 1316250v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25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1250
应纳的消费税额=1125000×30%+100×150= 3525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5250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352500
4.6月13日
借:银行存款 210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0
应纳消费税额=1800000×45%+80 × 150= 8220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82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822000
5.6月13日
应纳消费税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率)×消费税率=(40000+25000)/ (1-30%)×30%=27857(元)
委托方支付的加工费计算交纳进项税额:
借:委托加工材料 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50=25000×17%
贷:银行存款 29250
计算出的消费税额直接给受托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7857
贷:银行存款 27857
6.6月27日,企业对外销售用特制烟丝生产的 卷烟10大箱,每条烟单价为80元,共计价款为 200000元,适用税率45%,款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应纳的消费税=200000×45%+10×150=91500 (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9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1500
在上述两笔业务中,委托加工烟丝生产的卷烟 销售后实际纳税为:91500-27857=63643(元)
7.该厂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则自期满之日起 十天内申报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118143
(352500+822000-400000×30% +91500-27857)
-应交增值税420000
(191250+306000+34000-68000
-4250-39000)
贷:银行存款 1538143
26.
某机床厂2008年1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月6日,购进铸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880000元,税额319600元;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2000元,途中保险费300元,装卸费100元,公路建设基金180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汇款付讫,货已入库;
(2).1月9日,购进职工劳保用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50000元,税额8500元;货款已付,货已入库;
(3).1月10日,购进职工福利用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000元,税额5100元,货款已付,货已入库;
(4).1月12日,企业发生意外灾害损失辅助材料一批,价款11000元,等待审批处理;
(5).1月14日,以库存商品一批对外进行联营投资,投出商品的账面价值234000元,销售价格260000元(不含增值税);
(6).1月17日,将本厂自制设备一台用于在建工程,设备价值30000元(不含增值税);
(7).1月19日,销售给客户机床8台,每台售价130000元,共计金额1040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176800元,货款通过银行已收讫;并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运费金额1000元,已取得运输企业为机床厂开具的运输发票;
(8).1月20日,以销售折扣方式销售给客户机床6台,每台售价130000元一批,共计金额780000元(不包含增值税),双方约定5/10,2/20,n/30;企业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32600元;
(9).1月28日,收回上述客户A商品折扣后的货款866970元,银行通知已收妥;
(10).1月30日,购进钢材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50000元,税额59500元,货款已付,钢材尚未到达;购进镀锌铁板一批,合同价款260000元.预计税额44200元,货已验收入库,单据未到,货款尚未付清。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作出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3.计算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4.计算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一.1.本月会计分录如下:
(1)1月6日
借:库存材料 1882427.4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319752.6
贷:银行存款 2202180
(2)1月9日
借:库存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银行存款、 58500
(3)1月10日
借:库存材料 35100
贷:银行存款 35100
(4)1月12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2870
贷:库存材料 11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870
(5)1月14日
借:长期投资 304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4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34000
贷:库存商品 234000
(6)1月17日
借:在建工程 35100
贷:库存商品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7)1月19日
借:银行存款 121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40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6800
借:销售费用 93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
贷:银行存款 1000
(8)1月20日
借:应收账款 91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2600
(9)1月28日
借:银行存款866970
财务费用45630
贷:应收账款 912600
(10)1月30日
借:在途物资 3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500
贷:银行存款409500
借:库存材料 260000
贷:应付账款 260000
2.当月进项税额:
当月进项税额=319600+8500+(2180+1000) ×7%-11000×17%+59500=385952.6(元)
3.当月销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额=[260000+30000+1040000+ 780000]×17%=358700(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358700-385952.6=- 27252.6(元)
27.
某城市一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以外购化妆品生产和销售成套化妆品,2008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400万元、增值税额408万元,已验收入库;
(2).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25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978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37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4元;
(3).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
(4).2008年10月31日销售外购的商标权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该商标为2008年3月1日购进并投入有效使用,支付外购金额60万元,使用时按10年期限计算摊销;
(5).发生产品销售费用820万元、财务费用270万元、管理费用9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35万元;新技术本年摊销额40万元);
(6).7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的外购化妆品3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
(7).支付某画家为本企业厂庆活动绘画报酬30000元:
(8).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38万元,该国与我国未有税收协定,所得税税率为24%,当年享受了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注:化妆品、成套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30%,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要求:
(1).分别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缴纳的各种流转税;
(2).根据流转税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汇算清缴200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4).应当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三.1.2008年度应缴纳的各种流转税:
(1)增值税
销项税额=6000×17%+2340÷(1+17%)× 17%=1360(万元)
进项税额:408-30×17%=402.9(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额=1360-402.9=957.1(万元)
(2)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税额=[6000×30%+2340÷(1 +17%)×30%]-2500×30%=1650(万元)
(3)营业税
应缴纳营业税税额=100×5%=5(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957.1+1650+5)× 7%=182.85(万元)
(2)=(957.1+1650+5)×3%=78.36(万 元)
3.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1)产品销售成本=(25+8)×94=3102(万 元)
(2)应扣除商标权销售成本=60-60÷10÷12 ×8=56(万元)
(3)应扣除的费用=820+270+940-(35-35 ×60%)+40×50%=2036(万元)
(4)营业外支出=30×(1+17%)-5=30.1 (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6000+2340÷(1+ 17%)+100+38÷(1-12%)]-1650-5- 182.85-78.36-3102-56-2036-30.1 =8143.18-7140.31 =1002.87(万元)
(6)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87 ×25%=250.72(万元)
(7)境外投资收益抵免税额=38÷(1-12%) ×12%=5.18(万元)
2008年度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额=250.72- 5.18=245.54(万元)
4.应当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1- 20%)×30%-2000=0.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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