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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5+5+10)×3%=1.5(万元)
(2)自建住宅楼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5000×(1+15%)÷(1-3%)×3%=177.84(万元)
(3)销售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8000+100)×5%=405(万元)
(4)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1.5+177.84+405=584.34(万元)
(5)该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584.34×7%=40.90(万元)
(1)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1-30%)+(3000-800)×20%×(1-30%)+(1000+1200+1600-800)×20%×(1-30%)=5600+308+420=6328(元)
【解析】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2)审稿收入(劳务报酬)应纳税额=15000×(1-20%)×20%=2400(元)
(3)翻译收入(劳务报酬)应纳税额=(3000—800)×20%=440(元)
(4)①A国讲学收入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应补缴税款=5200-5000=200(元);②8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70000×(1-20%)×20%=11200(元),无需补缴税款。
(5)孙某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328+2400+440+200=9368(元)
(1)转让收入=80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12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300-10)+(1000+1200)×5%=400(万元)
【解析】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8000×5%×(1+7%+3%)+8000×0.05%=444(万元)
⑤扣除项目金额=1000+1200+400+444=3044(万元)
【解析】(1)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加扣20%的规定;(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可以扣除。
(3)增值额=8000-3044=4956(万元)
(4)增值率=4956÷3044=162.81%根据速算扣除系数表,适用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5)甲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4956×50%-3044×15%=2021.40(万元)
(1)①张某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②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在本题中,补偿年限为2年(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10000元(2年×月工资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2)①王某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②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26000元的经济补偿金。根据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前,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1年的,不区分是否满6个月,均按1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题中,王某2008年1月1日之前应补偿5个月的工资)。而2008年1月1日后,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本题中,王某2008年1月1日之后应补偿1.5个月的工资)。③如果甲公司未依照规定向王某支付26000元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甲公司按应付金额(26000元)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甲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12000元的经济补偿金。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佣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在本题中,从2008年1月1日起,李某的补偿年限为2年(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甲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12000元(2年×月工资6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4)谢某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①甲公司解除与郑某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②甲公司应当向郑某支付36000元赔偿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本题中,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18000元(6年X月工资3000元),甲公司应当向郑某支付36000元的赔偿金。③如果甲公司向郑某支付了赔偿金后,可以不再向郑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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