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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涉外民事诉讼送达说法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北京市朝阳区李某周末到郊外自助游,在其驾车返城的途中因失误将昌平区张某的车撞坏,两人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张向昌平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损失1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损失5 000元,李某与张某均未上诉,判决生效,之后昌平区检察院发现该案审判长王某系李某近亲本应回避而没有回避,因此检察院准备抗诉,据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张某第三次到B国大使馆办理出国留学签证手续,又遇到前两次以资料不全为由将其拒签的使馆工作人员汤姆。汤姆审查后仍坚持拒签,张某与其争辩,发生语言冲突,渐次发展到肢体冲突。汤姆以张某损害其名誉并伤害其身体为由将张某诉至北京某法院。张某以汤姆对其造成伤害为由提起反诉。对于反诉,汤姆主张司法豁免权,能否成立?()▶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公民甲声称公民乙欠其700元钱,并有借条为证,起诉至法院。后来甲又认为他向乙多次催要未果,乙有转移财产嫌疑,就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未加审理即接受其申请,将乙家中的13立牌彩电予以扣押,并责令乙20天内返还借款,否则就将彩电变卖予以赔偿。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周某与兴达皮具厂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开庭审理中,被告周某突然提出本案书记员郭某是兴达皮具厂厂长的小舅子,此时,法院可以();法院驳回周某的回避申请,继续审理中,周某情绪失控,当场昏厥,神志不清,丧失识别自己行为的能力,此时法院应当();周某经医院治疗康复后,周某经传唤拒不到庭,此时,法院可以()。▶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关于仲裁过程中调解的说法,不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依特别程序审理非讼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应该()。▶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李甲和王乙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王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王乙应当在()提出。▶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的表述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市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州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请问兴隆公司应当怎么办?()▶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郑某去世,卢某声称自己是郑某的养子,与郑某远在日本的亲生儿子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为证明自己与郑某的养父子关系,卢某提供了以下证据,其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我国民事诉讼地域管辖一般采“原告就被告”原则,但某些特殊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没有管辖权,以下几类案件中哪些属于此种情形?()▶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关于协议管辖表述不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有关证人作证的说法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关于质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甲、乙、丙三人约定共同开一饭馆,甲出资2万元添置设备,乙无偿提供房屋作铺面,丙负责炒菜,三人平分利润,该饭店经核准登记,名称为“好来饭店”。现因某单位欠付饭钱共5万元提起诉讼,则原告为()。▶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理论,下列有关反诉的说法错误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王某诉李某返还借款15万元,一审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3日作出判决,判令李某于2008年3月1日之前返还王某15万元整,双方均未上诉。2008年劳动节已过,但李某仍未还钱,对此案的说法错误的有()。▶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王林自己经营一时装店,现资金周转遇到困难,因而向刘丽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三年后偿还,同时,在刘丽的要求之下,王林请周梅为其提供担保,周梅在合同上注明当王林不能还款时由自己代为偿还并签名盖章。三年期满后王林无力还款,刘丽准备向法院起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法院调解的陈述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哪些情形,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仲裁条款,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对于此案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东阳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假种子坑农案件的抗诉书,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确做法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5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下列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表述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元阳市玉泉区人民法院自接到申请执行人朱某的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未执行,关于这起执行案件表述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家住朝阳区的王某诉家住宣武区的李某违约一案,合同履行地在朝阳区,宣武区人民法院未予受理。下列宣武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提出不受理的理由中,哪些是不正确的?()▶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1996年10月,夏佳华向S市H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夏佳平还欠款6 000元。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夏佳平在15日内一次性向夏佳华还欠款5 000元。夏佳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在此种情况下,从法律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小王向好友小李借1万元,双方说好借期半年,现一年过去了,小王仍没归还,小李索要不成诉至法院,要求小王还款。下列证据中,属于反证的有()。▶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有关自认的说法中,正确的有()。▶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下列关于执行异议表述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假设甲提出在出院时×××医院以收集样本进行研究并为其提供后续服务为理由将病历等诊断证明全数取走后未归还,而医院声称装修大楼时不慎将包括甲在内的一部分患者的资料全部遗失而不能提供这些证据时,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医院对下列何种事实负有举证责任?()▶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假设一审法院判决×××医院返还植皮手术费15万元,并承担治疗右脸所需医疗费、住宿费等共16万元,但判决中未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在窃听之前,如果周某起诉,法院应否受理?()▶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在庭审质证过程中,汤某指出周某的录音资料是通过窃听取得的非法证据,应予排除,法院能否以该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汤某声称自己的确向周某借过5万元钱,但是,这笔钱已经归还,对于借款已经归还的事实,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查看答案及解析请进入章节练习,点击章节名称进入。

嘉兴家园12号楼的顶层住户朱某饲养信鸽80只,鸽粪和鸽毛常常落到一层住户乔某家的阳台上,经诊断乔某因为对鸽粪和鸽毛有过敏反应,染上怪病“霉球菌性肺炎”,乔某治病花去1万元,医生告诉他如果继续接触鸽粪和鸽毛,病情还会复发。乔某去找朱某商量,要求朱某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并请朱某将鸽舍搬离小区,朱某坚决拒绝。乔某请求居委会进行调解,经居委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乔某放弃朱某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的请求,朱某同意迁走鸽舍,并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15天内履行协议。但是,15天后,朱某毫无动静,鸽粪和鸽毛继续往乔某家的阳台坠落。请回答下列问题:
(1)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何种法律效力?
(2)乔某是否可以就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朱某不履行调解协议,乔某能否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如果乔某或朱某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对自己来说显失公平,是否可以要求撤销或者变更调解协议?
(5)如果本案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标的仍然是侵权法律关系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本案双方当事人作为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了处理,并且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因此,本案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当事人双方应当依照该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乔某不能就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是执行根据。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乔某可以以起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显失公平是变更或者撤销民事合同的重要理由。既然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该协议不服,认为该协议对自己是显失公平的,均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该调解协议。
(5)此种情形下的诉讼标的是该调解协议,而不是双方当事人最初争议的侵权法律关系。因为双方当事人就争议达成调解协议之后,该调解协议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对原侵权法律关系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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