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知识分子也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 )A
发展社会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 )A
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 )A
1990年,我们党的十四大报告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 ( )B
党的十二大把邓小平理论写在党的旗帜上,在党章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 )B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 )B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毛泽东思想。 ( )B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形成的第一次理论飞跃的成果是邓小平理论。( )B
党的十四大把邓小平理论写入了党章,作为我党的指导思想。 ( )B
我国目前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保障体系之间的矛盾。 ( )B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大会上发表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B
计划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好手段。 ( )B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和个人、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等问题是无法协调的。( )B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就是把国有企业转化为私有企业。()B
宏观调控主要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 ( )B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 ( )A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 )A
对外开放是独立自主的前提和基础。 ( )B
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 )A
一国两制是指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大陆包括香港和澳门,只有台湾可以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 )B
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是和平统一。 ( )B
解决台湾问题不能依靠武力,而是要通过谈判。 ( )B
香港、澳门和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都享有高度自治权,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可以有自己的军队。 ( )B
一国两制是以宪法和法律为保障的,不会随意改变。 ( )A
“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纲领。 ( )B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最基本的经济特征。 ( )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中的收入分配,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 )B
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必须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和技术等要素市场。 ( )A
生产资料是市场体系的基础。 ( )B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实现现代化的政治保证。 ( )A
所谓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是以市场手段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 )B
中国在国外没有任何驻军,也没有任何军事基地。 ( )A
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离不开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要围绕着一个中心。 ( )A
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中国外交的一贯政策。 ( )A
不断加强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不仅符合中国人民和第三世界人民的利益,而且也符合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 ( )A
自力更生是对外开放的前提和基础。 ( )A
对外开放是增强自力更生能力的重要途径。 ( )A
坚持自力更生绝不意味着闭关锁国,也不意味着降低对外开放的重要地位。( )A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大大降低了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 )B
发展对外经济关系要把立足点放在对外开放上。 ( )A
针对外国敌对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阴谋,我们不能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 )A
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 。 ( )A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产主义。 ( )B
生产关系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 )B
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 )A
中国的一切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 ( )A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可以简要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A
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 ( )A
党的基本路线规定了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即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 ( )B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 ( )A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政体,这个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 )B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 ( )A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辖区内具体情况制定的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 )B
从广义上讲,法的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律规程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 )B
原始社会的民族习惯不是法。 ( )A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不适用于我国法律。 ( )B
法的遵守是指既要遵守宪法、法律,又要遵守劳动纪律。 ( )A
入世后,我们必须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关于透明度、非歧视、公正、行政干预等方面的基本原则。 ( )A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规范是靠人们的自觉遵守来保证实施的。 ( )B
“一元两级多层次”中的“多层次”是指中央、省、市三个不同效力的层次。( )B
中央军委享有立法议案的提案权。 ( )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即政体与国体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 )A
自制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 ( )B
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我国法律不追究。 ( )B
外国公民在我国领域犯罪的,我国法律可以追究。 ( )A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A
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应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 )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 )A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多民族国家。 ( )B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有经济的有利助手和补充。( )A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应依法行使政治自由,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 )A
人们通常把《宪法》形象地称为“母法”,而把普通法称为“子法”,以显示两者之间的从属关系。 ( )A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两种。 ()B
民事责任就是指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违反自己的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 )A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章程)决定的,并不是无限的。( )A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且其范围相同。 ( )A
任何一种民事法律关系都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等要素,缺一不可。 ( )A
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可以定为欺诈。 ( )A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撤销时开始无效。 ( )B
民法规定诉讼时效一律为两年,从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B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 )A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是指生活消费。 ( )A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在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它可以从事商品经营和赢利性服务。 ( )B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 ( )A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不得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 )B
若消费者在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消费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在柜台租赁期满后,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 )A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只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B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如果商店事先申明“售出商品,概不退货”,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就无权退货。 ( )B
所有由消费引起的纠纷,都属于消协投诉范围之内。( )B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仍然有效。 ( )B
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 ( )A
农民购买了假农药,权利受到侵害,可以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A
就消费者的客体而言,其仅仅是实物,不包括服务。 ( )B
无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是否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经营者都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 )A
消费者甲在展销会购买了一件商品,回家使用两天后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展销会已结束,消费者甲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要求赔偿。 ( )A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 ( )A
被代理人必须以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 )B
若诉讼时效中止,应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算起。 ( )B
保证是债的担保形式之一 ( )A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
旅游活动由“吃、住、行、游、购、娱”基本六要素组成,旅行社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把这些跨行业、跨部门的六要素组成一个完整的旅游产品,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服务。( )A
2001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主要增加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的内容。 ( )A
所有国际旅行社都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 )B
申请设立旅行社必须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如该营业场所是租赁的,则租赁期应在两年以上。 ( )B
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B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 )A
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门市部。 ( )A
国内旅行社不得从事出国劳务输出、出国留学、出国访问、商务考察等业务,但是国际旅行社可以从事。 ( )B
旅行社与其聘用的经营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 )A
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 ( )B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经营中,不得采取以承包、挂靠或者变相承包、挂靠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 ( )A
以承包、挂靠或者变相承包、挂靠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的旅行社,在年检内不予通过业务年检,并由年检主管部门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等处罚。 ( )B
对于逾期不缴纳保证金,逾期不补保证金差额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整顿或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分。( )A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能保障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 )A
旅行社终止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 )A
因旅行社过错导致旅游者误车,旅行社应当赔偿旅游者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 )B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必须在境内经营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投保。( )A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 )A
导游人员不可减少旅游项目,但增加是可以的,也是欢迎的。 ( )B
导游人员接受旅行社的指令,中止导游活动,仍属于“擅自中止导游活动”,应该严惩。 ( )B
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 )B
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 )A
旅行社可以在任何地方设立门市部。 ( )B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可以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 )B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各类旅行社及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A
旅行社申报或登记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须含有“旅行社”字样。 ( )A
旅行社的分社、门市部应当接受其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A
出境旅游档案保存期最少为3年,其他旅游档案保存期最少为2年。 ( )A
对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除扣减相应分值外,依法应予处罚的根据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 )A
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可以自行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 ( )B
旅行社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 ( )A
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相关的旅行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B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请求人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给予经济赔偿的当事人。 ( )A
旅行社缴纳的保证金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无效。 ( )A
旅行社可以将缴纳保证金的有关凭证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 ( )B
受移送的质监所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质监所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质监所。 ( )B
质监所处理赔偿请求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在30日内进行调解,促使请求人与被投诉旅行社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 )A
对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时效期限以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超过时效的请求可以不予受理。 ( )B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 )A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由旅游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 ( )B
旅行社组织高风险旅游项目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投保附加保险事宜。 ( )A
旅行社应当按照《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内容,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A
旅行社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 )A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时,可以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B
我国实行各省统考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 )B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 )A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 )A
获得导游资格证未从业的,导游资格证终生有效。 ( )B
暂缓通过年审的,经过暂缓期限后即可重新上岗。 ( )B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 ( )A
旅行社或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应为注册的导游人员建立档案,负责对导游人员年审的初评。 ( )A
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高等级为高级。 ( )A
导游人员带团过程中,当10分被扣完时,将不能完成团队剩余的行程。 ( )B
导游人员通过年审后,年审单位应核实其遗留分值,累计入下一年的初始分值。( )B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证分为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者的区别只是有效期限的不同。 ( )B
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经营活动。 ( )B
旅行社可以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外设立门市部。 ( )B
旅行社有权要求违反合同的旅行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旅游者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旅游活动,旅行社不予等候。 ( )A
申请四星级以上的饭店,应按级别原则逐级递交申请资料。 ( )B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应当安装展现空间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并不得有内锁装置。 ( )A
五星级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由省级星级评定机构负责。 ( )B
食物中毒的特点是许多人同时发病,病状相似,病情急,进展快,且都有食用某种食物的历史。 ( )A
旅游饭店星级的标志须置于饭店最明显的位置。 ( )B
全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有对各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所评饭店星级的否定权。 ( )A
省旅游局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四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无权推荐和评定五星级饭店。 ( )B
凡在一年内接到警告通知书不超过两次(含两次)的饭店,可以继续保持原星级。( )A
被降低或取消星级的饭店,自降低或取消星级之日起半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星级;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 (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餐厅、舞厅、酒吧以及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必须按核定人数售票,场内不准超员。 ( )B
接待客人住店必须登记,登记时,旅馆必须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 )A
如果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应及时向所属旅行社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B
如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A
外国人持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可以在我国境内旅行。 ( )B
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须办理签证。 ( )A
外国人旅行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但可以超过外国人所持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 ( )B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 )A
文物是指遗留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产。 ( )A
对文物加强修缮管理,其目的是保护文物的特殊物质属性和直观形象,不改变文物原状。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 )A
将私人收藏的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由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罚款,并可没收其文物和非法所得。 ( )B
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A
在国内销售食品未标明中国标志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B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可以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 )B
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 )A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 )A
导游人员和领队是一样的。 ( )B
在航空运输中,如果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 )A
航空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的,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毒品、黄色淫秽录像制品、伪钞等均属于禁运物品。 (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保价额。 (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逾期30天仍未将货物、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旅客不能出示客票,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但若旅客不能出示行李票据,则会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B
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只要有明确的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的投诉,相关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就应该受理。 ( )B
我国旅游投诉管理机构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 )A
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国家旅游局投诉管理机关不直接受理旅游投诉。( )B
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旅游投诉,必须由上一级旅游投诉受理机关协调指定管理机关。 ( )B
旅游投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不得口头投诉。( )B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尽量进行调解。 ( )A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 ( )A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在10日内通知相关人员。 ( )B
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表明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哪几种?按照我国宪法规定,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全民所有制经济;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3)劳动个体经济;
(4)私营经济;
(5)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在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享有的权利。它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具体包括:
(1)财产权。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后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财产的权利;
(2)劳动权。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3)休息权。指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享有的休息、生息的权利;
(4)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3)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的期限内做出;
(4)承诺的内容必须要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合同转让的含义是:
(1)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将其享有的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即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2)合同转让不是合同内容的改变;
(3)合同转让属于一种合法行为;
(4)合同转让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通知对方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5)法律、法规规定合同转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规定办理。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支付定金。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为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及不可克服性。
(1)不可预见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不可抗力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即在当时客观、主观条件下,该当事人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2)不可避免性,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在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
(3)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是不能克服的,若意外事件造成的结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则该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旅行社的主要法律特征有:
(1)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设立旅行社企业,必须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旅行社企业法人的资格。
(2)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代办出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并接待旅游者。招徕,指旅行社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在国内外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招徕旅游者的工作;接待,是指旅行社根据与旅游者达成的协议,为其安排行、游、购、食、宿、娱等,并提供导游服务。
(3)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方合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
(3)符合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特定行业的要求。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外国旅游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2)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
(3)是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1)缴纳的主体是旅行社;
(2)保证金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不能作为保证金的缴付和抵押形式;
(3)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作出支付保证金金额的决定;
(4)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旅行社须在60天内补足,缴纳保证金的有关凭证不得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
(5)旅行社发生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形,保证金作为旅行社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6)旅行社终止经营,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赔偿条件包括:
(1)符合保证金赔偿的范围;
(2)请求人是旅游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旅游者;
(3)有明确的投诉要求和事实根据。
在年检年度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做出暂缓通过业务年检的决定,并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等处罚:
(1)注册资本、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足《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
(2)歇业超过半年的;
(3)以承包或挂靠等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
(4)超范围经营的;
(5)未按规定组织管理人员及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参加教育培训或集中培养时数不够规定标准,经理资格未达到要求的;
(6)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
(7)经营过程中有零团费、负团费现象的;
(8)有重大投诉尚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
(9)由年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反法规、规章行为的。
旅行社的权利包括如下内容:
(1)旅行社有权同旅游者个人或团体签订合同;
(2)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收取合理的费用;
(3)旅行社有权要求违反合同的旅游者承担相应责任。诸如:旅游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旅游活动,旅行社不予等候;不退还因旅游者自己违约而预交的费用;有权要求因违约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依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导游资格考试: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必须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关于申请领取导游证的条件和程序,《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导游人员有哪些义务?导游人员的义务有:
(1)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2)进行导游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
(3)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4)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5)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6)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终止导游活动;
(7)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8)进行导游活动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9)进行导游活动时,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根据这一规定,导游人员在一定条件下有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利。导游人员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
(2)必须是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
(3)必须是在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的前提下;
(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2)这是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由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即旅游行程计划,是经旅游者认可的,是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的旅游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旅游行程计划一般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的安排。因此,导游人员接受旅行社的委派带团旅游时,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经旅游者认可的旅游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被扣除10分: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依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陪同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即导游人员在带团游览中,如果发生了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应当立即向其所属旅行社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尽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要同时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要会同有关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对事故发生地现场的保护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地确定事故性质、寻找破案线索,也关系到事故的妥善处理。所以,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定要配合公安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严格保护事故发生地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当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旅游经营单位及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救护等有关方面,组织对旅游者进行紧警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有关旅游经营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组织指挥,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
(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旅行社应当对其依法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2)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
(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
(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亲属探望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
(5)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6)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
(7)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在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外国人包括旅游者,不准入境:
(1)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2)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3)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4)患有精神病、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5)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所需费用的;
(6)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下列外国人包括旅游者,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
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
(1)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6600元计算单位;但是,旅客可以同承运人书面约定高于本项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2)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17元计算单位。
(3)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赔偿责任限额为332元计算单位。
我国《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这一规定有以下三层含义:
(1)必须保证旅客的乘车安全;
(2)保证货物、行李的安全和完好;
(3)保证列车安全正点到达目的地。
食品标志对于维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对于发展食品生产,促进商品流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食品卫生法》要求食品标志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
(1)品名;
(2)产地、厂名、生产日期;
(3)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
(4)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
(5)国内市场销售的要有中文标志。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具有观赏、科学和文化价值;
(2)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
(3)可供人们游览,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
只有具备上列三个条件的地区,才能依法确定为风景名胜区,并由相应的人民政府予以审定公布。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文物有以下五类: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以外,一律禁止出境。一般文物,如需出口或者个人携带私人收藏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许可出口凭证。文物出境必须从指定口岸运出。经鉴定不能出境的文物,国家可以收购。
怎样理解消费者的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它的意义在于:
(1)产生某种消费欲望并付诸实施是建立在对某种情况的了解基础上,因此,知情是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前提条件;
(2)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项目不断开发,消费者不得不对商品作必要了解;
(3)知情权的实现与否也是对商家诚实信用的最好检验。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消费者权益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益争议,从法律性质上看,属民事权益争议的范畴。争议解决的途径为: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地域管辖要根据哪些标准来确定管辖机关?这些标准之间的关系如何?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旅游的特点,《旅游投诉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三个标准:
(1)被投诉者所在地;
(2)损害行为发生地;
(3)损害结果发生地。
上述三个标准,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可以本着完全尊重投诉者意愿的原则,允许投诉者自愿选择。只要投诉者提出,被投诉人所在地、损害行为发生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都有权管辖该投诉案件。
根据《旅游投诉管理暂行规定》,投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2)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旅游投诉管理暂行规定》所列的旅游投诉范围。
投诉者对下列损害行为可以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质价相符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7)其他损害旅游者利益的。
(1)旅行社的辩解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A旅行社把王先生转让给B旅行社时,并没有征得王先生的同意,A旅行社属于违规操作,A旅行社应当承担责任。
(2)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不符,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区者景点门票费并赔偿退还费用的20%的违约金。A旅行社应当赔偿王先生120元经济损失。
(1)中止导游活动是指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结束之前,擅自并彻底中止导游活动的行为。黄某不属于中止导游活动,因为黄某是在其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并经旅行社同意的情况下返回北京的。
(2)旅行社不应退赔。因为黄某已请地接社负责此团,并无出现旅游者无人负责及滞留情形,亦无实际经济损失,不符合《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额赔偿试行标准》规定的情形,所以旅行社不应退赔。
导游员钱某应受到处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由旅游行政主管部责令改正,处1000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1996年夏季,某旅行社受某公司委托,组织安排该公司部分职工前往某海滨旅游度假。据行程计划安排,该旅行社导游李某带团前往甲海滩。不料,通往甲海滩的道路因发生严重车祸,已被交警部门封闭。鉴于此种情况,导游李某经旅行社同意,并征得旅游者同意后,带团去了乙海滩(乙海滩未经旅游开发,无安全救助设施),部分游客在乙海滩游泳时,因风大浪急,两名旅游者不慎身亡。经查,在旅游者身亡之前,导游李某未就乙海滩的情况向旅游者作真实的说明,也没有提出明确的警示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请问:旅行社应承担责任。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需要,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15~30天,可以并处5000~2万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五一”期间,张某参加某旅游公司组织的山西六日游,由于该旅游线路是该社新近推出的,最后报名的只有游客张某一人,故该旅游公司没有派全陪,委托山西某旅行社作为地接社并将有关情况具体向张某作了说明,并交给他一张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在太原旅游的第二天,山西某旅行社在安排旅游车辆时,因一位游客无座位,游客张某在向随车导游提建议的同时,与同车的洛阳的游客发生争执,双方言辞激烈,继而发生推搡,最后游客张某被洛阳游客打了一拳。事情发生后,该地接社总经理赶到现场,劝游客张某乘坐他的小车继续旅游,张执意不肯,并立即向太原市110报警,110前来进行了处理。5月6日,游客张某回来后,未接到某旅游公司的任何答复,愤然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查处某旅游公司的违规、转让游客行为,查处山西某旅行社管理混乱,导游纵容洛阳游客打人事件。请问: (1)某旅游公司没有违规将游客张某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由于游客张某选择的是冷线,最后报名参加这一条线路的只有张某一人,因此不能成团。某公司本着让每位游客满意的宗旨,还是对其进行操作安排,委托山西某旅行社接待,而且将上述情况告知了游客张某,这是组团社对散客操作中的正常情况。某旅游公司并没有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组团,仍以组团社名义对其操作。因此没有违规。
(2)引起打人事件发生的原因有:山西某旅行社接待组织工作不够周密,安排车辆不当;当事人洛阳游客、张某在事发时不够冷静,言辞偏激;随车导游在事发现场缺乏相应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游客张某被打虽然原因复杂,主要责任归罪于洛阳打人游客,但在公平责任原则中,因果关系是确定责任范围的直接依据。“游客被打”与山西某旅行社安排车辆不当和导游劝阻协调不利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山西某旅行社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1)导游员陈某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这是私自做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任务。这就是说,导游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做团。
(2)大学生钱某的错误在于无证经营违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旅游业务。对无证经营的大学生钱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游客王某等提出的以下赔偿要求属不正当:赔偿团款一倍的精神损失费,目前我国对于旅游活动的所谓精神损失赔偿尚无法律明文规定,该要求属于“维权过当”;王某等洽谈生意未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因旅行社原因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但不必赔偿间接的或其他的经济损失。
(2)该旅行社的行为不属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欺诈行为是指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本案例中,该旅游团计划临时取消并非故意,而是境外地接社单方面毁约造成的,他们也是受害者。
该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该社和游客订立了旅游合同并全额收了团费,则表明旅游合同已经确立。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行社收取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要求旅行社除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外,还须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例中,旅行至少应在2月17日得知港方毁约后立即将变更告知旅游者。
该旅行社不能拒绝客人的赔偿要求。对客人的过激言行应予理解。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的,“先行赔偿原则”,该社应先行赔付旅游者的损失。旅行社自己的损失可以随后向港方旅行社索赔。
(1)部门经理的行为不合法。《旅行社经理人员资格证书》是该部门经理的任职资格,不能等同于导游证。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所谓导游人员,就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上述部门经理和业务人员都没有按规定取得导游证,《旅行社经理人员资格证书》不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所以部门经理属于无证导游。
(2)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无证进行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以1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1)导游拒绝检查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旅行社及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也就是说,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县级以上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行使管理职权。导游必须接受该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2)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拒绝、逃避检查的,扣除8分,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进行全行业通报。
(1)旅游团的要求不合理。导致飞机不能正常起飞的原因是恶劣的天气,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因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者不能旅游等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只要把旅游团款全额退还给旅游者。
(2)王先生要求旅行社赔偿他支付给对方游客的200元医疗费的要求不合理。王先生和其他游客发生冲突,并承担医疗费,说明王先生在冲突中存在自身的过错,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应当由王先生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在整个事件中,旅行社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
(1)导游员的辩解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旅行社的辩解也不成立,导游的行为应视为旅行社的行为。所以,旅行社应承担责任。
(1)导游赵某能够决定改变游览计划。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变更接待计划,应立即报告旅行社。赵某改变上山游览天池的旅游计划是合乎旅游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部分旅客要求旅行社予以赔偿的要求不符合旅游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保证金赔偿的规定。赵某所在的旅行社不能以质量保证金承担责任,因为在本案中,是由于在上山游览天地的旅游活动中,突降暴风雪,上山道路已经冰冻而造成的事故,属于旅行社团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之情形。因此,本案不适用质保金赔偿之列。
(1)王某不能接受咨询公司的委托,为其组织的旅游者担任导游。原因有二:一是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实行严格的设立审批制度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制度。而咨询公司乃非旅游性制企业,本案中的四家咨询公司都未取得许可证无旅游业务经营主体资格,因此不得从事旅游业务;二是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人员。王某虽有导游证,具有导游资格,但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否则他的行为是违法的。
(2)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部门的处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因其组团单位(咨询公司)不合法,所以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其地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旅游局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1)对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①首先确定死亡后,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局外事部门,并在上述部门同意后通知死者所属的旅游组团负责人;②通知外国使、领馆及死者家属;③如需尸体解剖,按公安、司法机关有关规定办理;④出具死亡相关证明;⑤对死者尸体及骨灰进行处理;⑥清点处理死者遗物;⑦写出《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
(2)正常死亡者或者死因明确的非正常死亡者,一般不需作尸体解剖。若死者家属或其所属驻华使、领馆要求解剖,我方可同意,但必须要有死者家属或使、领馆有关官员签字的书面请求。对于非正常死亡者,为查明死因,需要进行解剖时,由公安、司法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
(3)对在华死亡的外国人尸体的处理,可在当地火化,亦可将尸体运回其本国。如果死者家属要求火化尸体,必须由死者家属或所属使、领馆提出书面请求并签字后进行,骨灰由他们带回或运送回国。如要求将死者在中国土葬,应以我国殡葬改革,提倡火葬为由,予以婉拒。如果外方要求将骨灰埋在中国或撒在中国的土地上,一般亦予以婉拒。若死者是对中国做出特殊贡献的友好知名人士,应报请省级或国家民政部门决定。
(1)王某的说法成立。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是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人员的行为应视为旅行社的行为。因此,旅游者对王某的投诉,应由旅行社承担责任。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导游未按照国家或者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费用的2倍。
(2)旅行社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与其聘用的经营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该旅行社不得以与谢某没有订立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1)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以上两项均属于导游人员应尽的义务。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该《条例》还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老张等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乐山——峨眉山二日游,与旅行社形成了合同关系,合同中约定了峨眉山观日出的活动项目,旅行社有义务为旅游者安排,但是在实际旅行合同时,旅行社为了多挣钱,在前往景点的路途中多次停车拉客,耽误了时间,没有在日出前赶到景点,当然是违约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这就是全面履行原则。这是判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约事实以及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重要法律准则。因此,旅游者没有在日出前赶到景点,责任在旅行社,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
旅行社承认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峨眉山观日出,是因为阴天不可能实现观赏日出,阴天属不可抗拒力,所以应当免除责任。旅行社的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按照合同约定,旅游团峨眉山观日出,旅行社的责任首先是将游客按时送到观赏地点,日出能否看到那是天意。假定那天不是阴天,旅行社按时将旅游者送到观赏地点,旅游者就可以实现观赏目的,阴天这一不可抗拒力的影响在于观赏地点的观赏效果,而不能成为没有按时到达的不可抗拒力。因此,旅行社不能免除责任。
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规定,导游擅自改变日程,减少或变更参加项目,旅行社应退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本案中,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旅游者按时达到观赏日出地点,可以认定减少参观游览项目,由于观赏日出只是峨眉山整个游览活动的一部分,所以旅行社应当赔偿峨眉山部分景点门票以及违约金。
(1)应当全额退还张先生的预付款,因为该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已触犯了《旅行社管理条理》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境游是国际旅行社并经国家局批准特许经营项目。该国内旅行社属超范围内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旅行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该国内旅行社停止非法经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王某有权向上级旅游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因为公民对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权,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向王某颁发导游证的行为是正确的。因为王某在1998年因违反导游管理法规,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其法规依据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1)这是一起导游员(地陪)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从上述案例中的情节看,这位地陪有与某市珠宝商店经理串通欺骗、胁迫杜某夫妇及其他团友购买珠宝嫌疑。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查实对这位地陪小李实施处罚:责令其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有违法所得,则予以没收。